特许人向总部支付的特许经营费一般包括以下几类:
1.特许经营费。
也称为第一阶段特许经营费。 这是加盟商加盟时向总部支付的一次性费用。 它包括特许人使用总部开发的商标和特殊技术的权利。 ,体现了加盟商通过添加加盟体系而获得的各种收益的价值。 每个总部的费用不同。 例如,日本“ 7-11”公司的特许经营费为300万日元,“ Seicomart”公司的特许经营费为250万日元; “吉野家”公司为150万日元; “家庭市场”公司只有50。一万日元。
2.边距。
p 作为将来支付各种费用和债务的保证,它还具有将总部提供给特许商店的商品预付款的性质。 金额因公司而异,例如“ Seicomart”公司,“ Family Market”公司为250万日元; “吉野家”公司是75万日元。 合同中止时是否退还,情况也有所不同,具体取决于两方之间的合同。3.版税。
p 是总部为经营特许商店而收取的费用,特许商店将按时支付。 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因行业而异。 例如,便利店通常占毛利润的30%-50%,快餐店通常占销售收入的5%-10%,而租赁行业的收入占租金收入的6%-8%; 酒吧根据商店的面积收取费用,并且有固定的包装费等。
4.违约金。 [h0]
如果违反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禁止,则应根据合同向遭受损害的一方支付赔偿金。
5.其他支出。
例如商店的设计和建造费,培训费,广告费,设备租赁费,金融业务费,意外保险费等。